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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发〔2018〕18号)和《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实施方案》(苏水安〔2018〕4号),根据《常州市市级部门及省驻常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常编〔2020〕16号),《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实施细则》(常水安〔2020〕9号),我局制定了《菠菜网最稳定正规平台_最全菠菜网大全水利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菠菜网最稳定正规平台_最全菠菜网大全水利局
2021年1月21日
菠菜网最稳定正规平台_最全菠菜网大全水利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8号)、《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发〔2018〕18号)和《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办法》(水安监〔2017〕261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实施方案》(苏水安〔2018〕4号),根据《常州市市级部门及省驻常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常编〔2020〕16号),《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实施细则》(常水安〔2020〕9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围绕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以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防范遏制一般事故为重点,切实增强全区水利安全生产防范治理能力,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到2021年,全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基本成熟,规章制度体系基本完善,水利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水利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水利改革发展要求相适应。到2030年,实现水利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利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根据省、市实施意见和部、省实施方案,在总的目标任务框架下,自2020年起,区水利局将重点安排近3年任务指标,建立"三年强监管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短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全面、扎实推进相关全区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二、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坚持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区水利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指导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其他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专业监管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严格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直接承担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坚持把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安全总监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鼓励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实现考核工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项考核和监督检查相结合、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科学运用安全生产考核结果,研究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水利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对局属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
(四)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规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工作,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三、完善水利安全监管机制
(一)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切实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形成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齐抓共管格局。要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对本级所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机制。
(二)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应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四、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一)健全规章制度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针对本地区水利工作实际,及时推进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提升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鼓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更加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积极借鉴国际先进标准。
(二)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加大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建和运行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重点水利工程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依法严格执行安全准入制度。要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建设,明确水利安全生产执法主体、执法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基准等内容,严格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加强与司法机关协调配合,落实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三)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在水行政执法中统筹安排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健全执法队伍,落实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装备,保障执法经费。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确保规范高效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岗位津贴,激励保证监管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
(四)完善事故处理督导机制。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了解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有漏洞、缺陷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启动制定修订工作。
五、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一)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水利生产经营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和分类定级制度,加强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建立单位安全风险数据库,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重大危险源要进行定期检查、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属水利工程和设施等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逐一现场督查,确定重点防控单位,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要时段,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治理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重大隐患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逾期不治理或督办整改不力的,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违法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理。突出国家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地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安全管理,特别要注重高空、洞室、高边坡、深基坑、爆破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加强现场作业管理。加强水库大坝、重要堤防和水工建筑物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加强农田水利、水土保持、高效节水灌溉、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管理。强化勘测设计、检验检测和办公后勤等的安全管理。
(四)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职业健康。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推动转型升级,从源头和本质上控制职业病危害。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和职业健康体检等制度措施,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将职业健康监管纳入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范围。
六、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一)健全安全监督机构。推进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安全监管人员,鼓励报考或招录注册安全工程师,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培训,提高安全监管工作能力。
(二)完善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监管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和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保障生产安全。在建水利工程要按照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管理要求,将安全文明措施费列为不可竞争费用,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要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运行安全。
(三)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单位要重点抓巩固提升、持续改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要查找差距,找准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措施,推进达标升级;加快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创建工作,强化问题整改,规范作业行为。
(四)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培训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预防性作用,构建全媒体、分众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职工培训内容,加强一线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教育培训制度,以安全理念、形势任务、措施经验、安全法治、知识技能、警示教育等为重点内容,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社会监督,公开并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
(五)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单位文化建设体系,积极探索安全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配套措施,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安全文化建设长期规划和阶段性计划,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行为规范和程序,激励引导从业人员强化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安全行为规范,促进从业人员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
(六)加强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安全生产电子台账、安全风险管控、隐患自查自报、应急管理、预测预警等方面开展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数据库,实现各类安全生产数据及时动态更新。根据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制度要求,切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填报工作。
(七)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以法规标准、安全行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监督执法等为重点,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理论研究。鼓励科研院所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推广应用保障生产安全的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领域技术研究。
(八)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通过购买和运用第三方机构安全生产服务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九)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根据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等规定,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防治和事故管理等情况纳入水利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推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适时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信用考核和招标投标方面的激励政策,引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践行安全生产诚信。加强水利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黄名单"管理,落实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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