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 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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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913204137357015613/2021-0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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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体裁分类 |
其他 |
组配分类 |
其他 |
供电公司 |
业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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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生日期 |
2021-11-23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
废止日期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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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发改价格〔2021〕14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家电投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国投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现就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及有关事宜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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